1、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巴南区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和技术标准;
2、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行业的业务和技术指导、信息服务及调控;
3、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
4、负责林木种苗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管理、审核上报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;
5、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,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、审定和推广;
6、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;
7、组织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和协调全区林木种子采集、储藏、调拨、运输工作。
8、按时上报林木种苗相关资料、信息。